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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外汇管理有何新规
第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并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x0d\x0a第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
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首先 ,是对换汇目的进行严格审查和过滤,控制极少数情况才可以换汇。新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 ,无论柜台或是网上银行办理购汇,均需要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更详细的调查 。
今日 ,境外提现年度额度将被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定超过年度额度、且恶意提取现金者 ,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到国外可以取钱 。2017年12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对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作出明确规定 ,境内银行卡境外提现金,每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合计每年不能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新规主要为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 ,不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和用汇便利性,也不影响个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 。
人民银行有什么大额交易需要确认的规定吗?
1、中国人民银行对大额交易的确认有规定。要求如下: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 、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 、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 、中国人民银行对大额交易的规定,介绍如下: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包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包含1万美元)的现金支取、现金缴存、现钞兑换 、现金结售汇、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
3 、对于5万元以上的存款 ,银行需要进行例行核查,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个人存取款在5万元以上的需要登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银行取款五万元以上,用户需要提前向银行申请 ,银行方面需要具备相应的备案。银行之所以会有这个措施,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打击反洗钱行为,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止有人避税 。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1、《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 ,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2、(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本条之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
3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包括
1、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交易主体的基本信息 、交易的情况、可疑特征的说明以及报告机构和人员的分析与判断。首先 ,交易主体的基本信息是报告的基础部分,它包括参与交易的个人或组织的身份、背景等关键信息 。这些信息有助于了解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2、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交易主体的基本信息 、交易的描述、可疑特征的说明、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首先,交易主体的基本信息是报告的基础,它包括参与交易的各方信息 ,如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或者企业的名称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
3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以下交易或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 、分散转出 ,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